尊敬的各位教职工:
现就2016-2017供暖季长安校区家属区不使用暖气申请方法、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通知如下:
一.申请方法
1.对于供暖期不使用暖气的住户,本人需在2016年11月14日前向后勤集团新校区教工生活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表(申请表可从后勤集团网站或广讯通下载,也可在服务大厅领取),交表地点:后勤集团服务大厅(1栋楼1单元对面),逾期不再受理。接到申请后将安排工作人员关闭阀门并贴封条。
2.对于已备案不使用暖气的住户,如果供暖期间提出开启申请的(申请表可从后勤集团网站或广讯通下载,也可在服务大厅领取),自开启之日起,到供暖季结束,均视为使用天数。
二.收费标准
1.按照学校惯例,暖气收费安排在供暖期结束后。
2.对于供暖期不使用暖气的住户,参照西安市采暖费收缴的相关规定收取基本热费(按户总采暖费的30%收取)。
3.对于已备案不使用暖气,供暖期间提出开启申请的住户,暖气收费办法为:户总采暖费×70%÷120天×使用天数+总采暖费的30%。
三.管理办法
对于已备案不使用暖气的住户,如自行开启供暖阀门,一经核实,学校除按照实际面积收取全额暖气费外,还将加收户总采暖费的5倍作为处罚。
特此通知。
后勤服务产业集团
2016年10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