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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西安邮电大学办公电话管理办法

    发布时间:2026/03/11 浏览:

    为加强学校办公电话的管理,保障通信联络畅通,提高工作效率, 节约办公经费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    第一章 总则

    第一条 认真爱护、正确使用办公电话座机,不得人为损坏,否 则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。

    第二条 相关业务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,否则造成 的不良后果由违规部门自行承担。

    第三条 办公电话只能作为办公业务通话使用,不得公话私打和 办理私人声讯、信息等业务,在保证工作需要的情况下,厉行勤俭节 约,提倡长话短说,不得用办公电话聊天,严格控制话费支出。

    第四条 办公电话分为对外直拨电话、校内电话(对外线呼出限 制)两类:

    1.对外直拨电话:可拨打国内电话和接听国内外电话。

    2.校内电话:可接听国内外电话;只可拨打长安或雁塔校区内所 有办公电话,不能拨打校区外电话,只收取座机费,免收通话费。

    第二章 办理流程第五条新装固定电话业务。

    (一)申请部门在后勤服务产业集团网站下载并填报《西安邮电 大学办公固定电话业务办理申请单》(下称:《申请单》),并由申 请部门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审批签字。

    ( 二)审批完毕后,申请部门持《申请单》到后勤服务产业集团 进行安装业务审核,开通长途电话必须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,方可 办理。

    ( 三)经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审核批准后,申请部门领取新装电话机和预划拨固定电话号码。

    第五条 拆移机业务。

    ( 一)申请部门在后勤服务产业集团网站下载并填报《申请单》, 并由本部门领导审批签字。

    ( 二)审批通过后,用户持《申请单》到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进行 业务办理。

    ( 三)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接到《申请单》后,派专人办理拆移机 等相关业务。

    ( 四)根据电信业务流程,用户如办理拆机业务,需当月办理停 机业务,次月办理拆机业务。

    (五)经批准安装的办公电话,无论经费由学校或二级学院(部) 负责,若连续三个月未使用(寒暑假除外),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将予 以拆机。

    第六条 固定电话故障报修业务由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负责,用户 可拨打8816622188166220报修。

    第三章 电话配备及费用第八条电话配备及费用

    ( 一)电话配备

    1.机关职能部门、各直属单位、二级学院(部)、院士工作室、 外聘专家办公室、千人工作室等对外直拨电话,按照学校核定机构数 或一室一部(每个房间只安装一部固定电话,可并机)的原则确 定。

    招生就业处、财务处等用于招生宣传、财务收费等的对外直拨电 话安装配备数量,按实际需求确定。

    辅导员对外直拨电话安装配备数量与学生工作部协商后确定。

    2.保卫处所属各门岗、执勤点,图书馆各业务部门,各校区学生宿舍管理员值班室等,统一安装校内电话。若确有需要,由相关部门 提出申请,经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审核批准后,可安装对外直拨电话。

    3.其他经营公司、租用校内资源的科研实训平台等的电话(含对 外直拨电话和校内电话)安装数量由相关部门自行决定。

    ( 二)费用

    1.符合本办法第八条中第1款和第2款所述安装的办公电话(含对 外直拨电话和校内电话)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学校负责。

    2.符合本办法第八条中第3款所述及由各部门、各单位以及二级 学院(部) 自行决定安装的办公电话(含对外直拨电话和校内电话) 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(部) 自行负责。

    第七条 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负责每月话费的统计,并将统计结果 送相关部门和各二级院(部)。

    第八条 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每月统一向电信部门缴纳相关费用, 自费部分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按季度从部门费用中扣除。

    第四章 附则

    第九条 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
    西安邮电大学办公固定电话业务办理申请单


    申请部门


    经办


    联系电话








    申请业务

    1、停机号


    2、拆机号码


    3、新装

    装机地址:

    4、移机号码

    原地址:

    新地址:

    5、长途

    开通□不开通□

    6、费用

    自费□公费□



    申请部门业务 需求情况说明







    负责人(签章):年月日


    后勤集团审核



    负责人(签章):年月日


    业务办理情况

    已完成业务撤销 无法办理说明:

    时间:登记人: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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