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学校办公电话的管理,保障通信联络畅通,提高工作效率, 节约办公经费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认真爱护、正确使用办公电话座机,不得人为损坏,否 则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。
第二条 相关业务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,否则造成 的不良后果由违规部门自行承担。
第三条 办公电话只能作为办公业务通话使用,不得公话私打和 办理私人声讯、信息等业务,在保证工作需要的情况下,厉行勤俭节 约,提倡长话短说,不得用办公电话聊天,严格控制话费支出。
第四条 办公电话分为对外直拨电话、校内电话(对外线呼出限 制)两类:
1.对外直拨电话:可拨打国内电话和接听国内外电话。
2.校内电话:可接听国内外电话;只可拨打长安或雁塔校区内所 有办公电话,不能拨打校区外电话,只收取座机费,免收通话费。
第二章 办理流程第五条新装固定电话业务。
(一)申请部门在后勤服务产业集团网站下载并填报《西安邮电 大学办公固定电话业务办理申请单》(下称:《申请单》),并由申 请部门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审批签字。
( 二)审批完毕后,申请部门持《申请单》到后勤服务产业集团 进行安装业务审核,开通长途电话必须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,方可 办理。
( 三)经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审核批准后,申请部门领取新装电话机和预划拨固定电话号码。
第五条 拆移机业务。
( 一)申请部门在后勤服务产业集团网站下载并填报《申请单》, 并由本部门领导审批签字。
( 二)审批通过后,用户持《申请单》到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进行 业务办理。
( 三)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接到《申请单》后,派专人办理拆移机 等相关业务。
( 四)根据电信业务流程,用户如办理拆机业务,需当月办理停 机业务,次月办理拆机业务。
(五)经批准安装的办公电话,无论经费由学校或二级学院(部) 负责,若连续三个月未使用(寒暑假除外),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将予 以拆机。
第六条 固定电话故障报修业务由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负责,用户 可拨打88166221或88166220报修。
第三章 电话配备及费用第八条电话配备及费用
( 一)电话配备
1.机关职能部门、各直属单位、二级学院(部)、院士工作室、 外聘专家办公室、千人工作室等对外直拨电话,按照学校核定机构数 或“一室一部”(每个房间只安装一部固定电话,可并机)的原则确 定。
招生就业处、财务处等用于招生宣传、财务收费等的对外直拨电 话安装配备数量,按实际需求确定。
辅导员对外直拨电话安装配备数量与学生工作部协商后确定。
2.保卫处所属各门岗、执勤点,图书馆各业务部门,各校区学生宿舍管理员值班室等,统一安装校内电话。若确有需要,由相关部门 提出申请,经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审核批准后,可安装对外直拨电话。
3.其他经营公司、租用校内资源的科研实训平台等的电话(含对 外直拨电话和校内电话)安装数量由相关部门自行决定。
( 二)费用
1.符合本办法第八条中第1款和第2款所述安装的办公电话(含对 外直拨电话和校内电话)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学校负责。
2.符合本办法第八条中第3款所述及由各部门、各单位以及二级 学院(部) 自行决定安装的办公电话(含对外直拨电话和校内电话) 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(部) 自行负责。
第七条 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负责每月话费的统计,并将统计结果 送相关部门和各二级院(部)。
第八条 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每月统一向电信部门缴纳相关费用, 自费部分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按季度从部门费用中扣除。
第四章 附则
第九条 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